南阳市医疗保障局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精神文明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二)法规和规划财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定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医疗保障系统基金预算、财务统计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示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
(三)待遇保障科。贯彻落实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医疗保障,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统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
(四)医药服务管理科(异地就医管理科)。组织实施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落实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拟订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性措施。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
(五)医药价格监管科。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贯彻落实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
(六)基金监管科。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负责医疗保障系统举报投诉案件的调查工作,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关于调整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设置的
通知
行政审批服务科单独设置,作为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内设机构。行政审批服务科主要职责为:“根据部门职能调整动态修订以及法律法规立改废释等情况,梳理本部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通用目录;负责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权责清单和权力事项流程图的拟定、申报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依申请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审核审批和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
法规和规划财务科不再挂行政审批服务科牌子,相关职责划入办公室(机关党委),办公室(机关党委)挂法规和规划财务科牌子。办公室(机关党委、法规和规划财务科)主要职责为:“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离退休干部等工作。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医疗保障系统基金预算、财务统计管理和项目管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清理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
调整后,行政审批服务科以外的所有内设机构,不再承担行政审批服务相关职责。其他机构编制事项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