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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办公室办事流程及相关依据

2021-06-15 来源: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浏览:

1、 市直离休干部统筹医疗费的征缴。

具体流程:每年年初统计需要缴费的差供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确定该单位当年离休干部人数,根据宛劳社[2009]11号文件中医疗统筹费的收费标准,按每人每年1.8万委托银行发托收单,征收离休干部医疗费。

2、 市直困难事业单位统筹医疗费的减免。

具体流程:每年对市直事业单位申请减免离休干部医疗费的材料进行汇总整理,依据其单位的运营情况,单位在岗职工的工资发放情况,以及往年的认定情况,进行了梳理分类,并与市财政局、市老干部局进行联合调查、评审认定,三家共同研究决定,确定为一类困难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全免,确定为二类困难事业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统筹费减免60%、单位缴纳40%。

3、 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个人账户余额返还。

具体流程:根据宛办[2003]33号文件规定,离休干部医疗费实行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相结合的管理办法,每年向离休干部医疗卡充值6500元,个人账户年末如有结余,由经办机构在次年第一季度将结余部分支付给离休干部本人。上年度账户余额为6500元的离休干部,需提供身份证及生存证明个人身份确认,逐人登记返还信息,对余额不足6500元的领取人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到市离休办办理。返还款项将通过离休干部预留的银行账户发送到离休干部手中。

4、 市直离休干部个人垫支医疗费的审核报销。

具体流程:个人垫付医疗费及材料费采取按季度报销,每年3月、6月、9月、12月的20号开始至30号截止。离休干部报销办理人需携带离休医疗卡,本地门诊垫付报销需要将处方和发票对应后整理合计总金额;本地住院材料费报销需要携带出院发票、住院总清单、所用材料发票复印件、医院医保办审批单。经过审核,报销金额于次月初上报财政局用款计划,次月中旬左右拨付至离休干部预存离休办的银行账号。

5、 异地居住及外诊病人医疗费的审核报销。

具体流程:异地就医报销需要携带异地就医审批单或异地转诊转院审批单、住院总清单、病历首页、住院发票、门诊发票。经过审核,报销金额于次月初上报财政局用款计划,次月中旬左右拨付至离休干部预存离休办的银行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