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邓州医保纳入南阳市医疗保障局统一管理
发布时间:2022-12-28
信息来源:南阳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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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医疗保障局扎实做好邓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工作,先后出台《关于印发邓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工作方案的通知》(宛医保〔2022〕37号)、《关于邓州市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纳入市级统筹有关问题的通知》(宛医保办〔2022〕66号),全面实现基本政策、待遇标准、基金管理、经办管理、定点管理、信息系统“六统一”。自2023年1月1日起,邓州市医保正式纳入南阳市医保局统一管理,百姓看病报销更加方便快捷。统一管理后,邓州市城镇职工和城乡居民及生育患者入住南阳市中心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不再需要转诊手续及备案,按正常比例报销,进一步促进两地医疗资源有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