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医疗保障局惠企政策清单
序号 |
政策分类 |
政策内容 |
文件文号 |
办理单位 |
承办人/联系电话 |
1 |
政策扶持 |
对市域内二、三级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住院病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中药饮片、中成药、中药制剂和中医诊疗项目中医药诊疗服务费报销比例提高10%、20%,起付线降低一个档次(不低于最低标准) |
《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1〕17号) |
待遇科 |
刘珂63058225 |
2 |
政策扶持 |
整合了职工医保缴费项目,调整医保基金征缴费率,把基本医保、生育保险、风险金和破产企业医保清算费用合并征缴。取消了企业医疗保险风险金、破产清算一次性缴纳医保费用,切实减轻困难企业缴费负担 |
《关于印发南阳市全面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市级统筹实施方案的通知》(宛政办〔2021〕17号) |
待遇科 |
刘珂63058225 |
3 |
政策扶持 |
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取消一切无文件依据的证明,缩短业务事项办结时限,各项险种支付时限由原来的60天压缩至30个工作日 |
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宛医保〔2020〕52号) |
医保中心职工医保科、市直居民科、生育保险科 |
邓 桐61387783 |
4 |
政策扶持 |
对 “职工、居民手工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支付” 等业务进行了优化,取消了原来需提供的部分证明材料,“异地就医登记备案”、“定点药店信息变更”、“定点药店结算对账”、“市直居民个人基本信息修改”、“市直居民个人退保”、“新生儿参保登记”、“门诊、住院重特大疾病”、“个人补缴”、“在职转退休一次性补缴”等业务即时办结 |
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宛医保〔2020〕52号) |
医保中心职工医保科、市直居民科、征缴科 |
邓 桐61387783 |
5 |
政策扶持 |
简化异地就医备案手续 |
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试行)》《河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试行)》的通知(宛医保〔2020〕52号) |
医保中心城乡居民科 |
王 纲61387650 |
6 |
政策扶持 |
关于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的相关规定,进一步简化申请流程,缩短审批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
《关于进一步简化零售药店申请医保定点流程的通知》(宛医保函〔2021〕14号) |
审批权限按属地归属两区医保中心 |
卧龙区: |
7 |
政策扶持 |
统筹基金累计结存可支付月数大于6个月的统筹地区,对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缓缴3个月职工医保单位缴费,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符合缓缴政策的中小微企业名单在8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名单内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自8月起即可享受缓缴政策。未纳入名单的中小微企业,可在名单公布后2个月内向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提交书面承诺 |
《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关于做好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工作的通知》宛医保办〔2022〕41号 |
待遇科 |
刘珂630582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