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3-09-01 信息来源: 访问次数: 字体大小: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法规。

(二)指导全市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补充医疗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服务经办工作。指导全市医疗保障经办机构开展行风建设、信息化标准化建设、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等工作;参与指导县域医共体改革工作。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全民参保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中央、省、市级财政补助资金申报结算工作。承担全市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和精算等事务性工作。承担全市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和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保障待遇问题线索的受理、核查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市直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大额医疗费用补助、公务员医疗补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等经办业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结算管理和财务报表汇总、分析、上报工作。

(五)完成市委、市政府及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综合协调、督办、档案、信访、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财务、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人事科。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负责党务、群团、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负责党风廉政建设有关工作。

(三)公共业务科。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全民参保和征缴工作;负责职工医疗保险参保登记、信息变更、基金缴费记录等工作。

(四)基金管理科。负责编制市直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汇总全市医疗保障基金预决算工作;负责医疗保障基金(资金)的收支核算和拨付工作;负责基金财务分析、预测及基金(资金)会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

(五)信息统计科。负责医疗保障信息网络系统的维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基金运行分析和精算工作。

(六)医药服务科。负责医疗保障目录维护、支付方式改革、协议管理工作;承担定点医药机构管理和考核的事务性工作。

(七)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科。负责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和补充医疗保险等服务工作;参与指导县域医共体改革工作;承担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价格管理的事务性工作。

(八)职工医疗保障科。负责职工医疗、生育保险经办服务工作;负责门诊慢性病、门诊重特大疾病经办服务工作。

(九)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科。负责市直离休干部、享受厅级待遇干部、残疾军人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和审核结算工作。

(十)异地就医服务科。负责医疗保障异地就医经办服务工作;负责市直参保人员非直接结算医疗费用审核结算工作。

(十一)稽核一科。负责市直定点医药机构的稽核工作。

(十二)稽核二科。负责市直参保单位及个人、商保机构的稽核工作;负责投诉、举报受理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2023年11月27日,设立南阳市医疗保障基金统计核算中心,南阳市医疗保险中心不再承担全市医疗保障数据统计分析和精算工作职责;撤销内设科室3个:信息统计科、稽核一科、稽核二科;组建内设科室1个:稽核审计科,负责医保稽核的事务性工作和内部审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