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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对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征求意见的公告
按照《河南省医疗保障局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51号)要求,拟对综合诊查类和超声检查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制定我市公立医疗机构的价格标准(见附件)。现依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请在2025年10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至南阳市医疗保障局,邮箱:yyjgjgk@163.com。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