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南阳市按病种分值付费特例单议实施办法(试行)》(宛医保函〔2025〕15号)相关要求,我们对全市DIP付费定点医疗机构2025年上半年符合特例单议申请条件的住院病例进行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