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经办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近日,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转发河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经办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宛医保办〔2025〕30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为进一步提升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经办业务管理精细化水平,深化集中带量采购制度改革成效,结合工作需要,省医保局制定了《河南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经办工作指南 (试行)》,我市各级医保部门和公立医疗机构应依照本指南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
二、主要内容
(一)梳理集采工作流程。对医保经办集采报量工作、分量工作、执行中选结果、执行监测评价标准、医用耗材执行价格和医保准入谈判产品政策遴选规范进行梳理。
(二)制定集采经办工作要求。对集采经办工作提出具体工作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业务培训;严格考核评价体系建设;做好数据安全和保密工作。
(三)制定《河南省医疗机构报量分量工作专家共识》。制定各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下同)报量工作、分量工作、使用监测、医用耗材执行价格和医保准入谈判产品政策申报共识。
(四)集采经办工作常见问题解答。梳理集采报量分量、中选结果执行工作中的各项常见问题及解决方案。
政策文件:关于印发《河南省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经办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豫公网安备411302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