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南阳市医保基金
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建设项目”方案设计咨询服务 单位遴选公告
为规范推进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南阳市医保基金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建设项目”工作方案编制工作,根据项目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邀请符合条件的服务单位报名参与遴选,按遴选程序选定服务单位。
一、遴选单位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二、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南阳市医保基金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建设项目工作方案设计咨询服务
项目简介:根据国家医保局《关于开展智能监管改革试点的通知》(医保办函〔2025〕40号)及省、市相关工作部署,在医保基金智能监管改革试点建设项目基础上,按照“先行先试、应用驱动、安全可控”的原则,为项目提供方案编制、现状勘察、需求分析、服务内容与规模拟定、投资估算、效益分析、报审配合、修改完善、绩效评价、成果归档等全流程技术服务,满足立项、报批及实施要求。
设计咨询服务周期:自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至通过市级项目审查。
设计咨询服务要求:服务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完整方案,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规范标准,提供专人对接、进度管控、专家咨询、报审协助、后期技术支撑等配套服务。
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3万元。
三、报名申请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提供声明函和信用中国查验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报名及申报文件的审查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5月8日10:00
申报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申报文件送达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南阳市范蠡东路市民服务中心中区2号楼5楼2519室,电话:0377-62299612),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文件审查程序:供应商一次性密封报价,3人遴选小组保密评审,派驻纪检组全程监督,产生成交候选人。
申报文件报价原则:一次性、不可更改。
成交原则:方案质量、服务承诺、技术力量、价格满足遴选文件要求,且综合最优者成交。
申报文件组成:
1. 报价一览表(含服务周期、成果内容、服务承诺等);
2. 营业执照复印件;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时提供);
5. 项目团队配置方案及相关人员资格证明;
6. 近3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 近3年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
8. 项目方案编制大纲、工作流程、质量保障及服务承诺;
9. 与本项目相关的其它证明文件(复印件)。
结果将在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官方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成交单位。
五、特别说明
本次公告代替遴选邀请函。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田先生
联系电话:0377-62299612
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4月27日
豫公网安备4113020200001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