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
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政策解读
近日,南阳市医疗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宛医保办〔2026〕8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对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上级政策衔接要求
严格落实河南省医疗保障局、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规范整合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豫医保办〔2025〕74号)工作部署,确保我市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与省级规范精准对接,实现全省范围内项目名称、服务内涵、计价单位的统一。
(二)本地现实需求驱动
针对我市原有精神治疗类、麻醉类和血液系统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存在的设置冗余、定义模糊、部分项目与临床诊疗规范脱节等问题,通过整合规范,解决“同质不同费”“收费与服务不匹配”等乱象,建立科学合理、透明规范的价格管理体系。
(三)改革发展目标导向
立足南阳市医疗资源布局与医保基金承受能力,兼顾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体现与参保群众就医负担控制,推动医疗服务价格与临床诊疗规范、医保支付政策协同衔接,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运营和医疗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项目整合与取消:精简优化,统一标准
1.取消冗余项目:本次共取消“沙盘治疗”“局部浸润麻醉”“自体血回收”“行为观察和治疗”“冲动行为干预治疗”等64个原有价格项目。取消原因主要包括:一是项目功能被新整合项目全面涵盖,无需单独列项;二是不符合当前临床诊疗技术发展趋势,已较少应用;三是计价边界模糊,易引发收费争议。
2.规范整合项目:整合形成35个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分为精神治疗类、麻醉类、血液系统类三大类别,明确了每个项目的服务产出、价格构成、计价单位、医保支付政策等核心要素,实现“一类一标准、一项一规范”。
(二)重点类别项目说明
1.精神治疗类:涵盖心理治疗、心理咨询、电休克治疗、精神康复治疗等10个项目,明确心理治疗含线下及线上实时视频治疗,录音录像不得单独收费;团体治疗人数不超过15人,时长低于半小时不得收费。
2.麻醉类:包含局部麻醉、全身麻醉、麻醉监护下镇静等10个项目,计价时间以麻醉开始至恢复室复苏结束为准,复苏时间超2小时按2小时计费;联合麻醉时主麻醉全价收取,辅助麻醉按30%计费。
3.血液系统类:涉及骨髓采集、干细胞分离制备、自体血回输等15个项目,明确“袋”“次”“成分”等计价单位定义,避免计价争议;部分项目设置采集量、循环量等加价阈值,超量按比例加收。
4.特殊场景:儿童(6周岁及以下)及80周岁及以上患者麻醉项目在成人收费标准基础上提高一定比例加收,充分考虑儿童和老年患者麻醉的特殊性。
三、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6年3月10日起正式执行,各医保经办机构、医疗机构需提前完成信息系统数据更新,做好政策衔接。
四、政策影响与意义
本次政策整合是南阳市深化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的重要举措,通过统一项目标准、规范计价规则、优化医保衔接,既解决了原有项目冗余、计价混乱、政策不统一等问题,又充分体现了医疗服务技术劳务价值,兼顾了不同层级医疗机构功能定位与参保群众负担。政策的落地实施将进一步推动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精细化、科学化,促进医疗机构规范运营,为全市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坚实基础。
解读机关:南阳市医疗保障局
解读人:王学哲
电话:62299698
豫公网安备41130202000018号